People · 人物

王献之

东晋书法家 · 344–386 · 古

王羲之第七子,与父并称「二王」。他娶表姐郗道茂,后来被迫离婚、改娶公主。留下的《奉对帖》里他叫她「姊」,说要与她偕老,「岂谓乖别至此」,最后一句是「唯当绝气耳」。临终时有人按道家规矩问他一生有什么过失,他说:不觉得有别的,只记得与郗家离婚。

出现过的篇目

← 回到刊头